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X530000201806290016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报告
2018-07-06 11:24:48   来源:罗平县环保局   作者: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X530000201806290016号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的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曲靖市罗平县九龙街道关塘居委会关塘村周边有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九龙稳兴采砂场和罗平县马轱辘砂石厂近10年破坏原有山体植被,乱挖滥采:1.一到晴天粉尘扩散至周边,造成严重污染,给周边农田和九龙河水带来严重危害。2.运输车辆辗压粉尘带来污染。3.采砂场途径的4公里道路为旅游专线,因严重超载被破坏。采砂场实际控制人有国家公职人员、居民两委负责人。
二、调查处理核实情况
       接到该转办件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安排县安监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九龙街道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罗平县九龙街道关塘居委会关塘村周边有4家砂场,分别为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罗平县恒兴砂场。现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和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3家砂场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合法有效的。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申请关闭。
(一)关于关塘村周边砂场破坏原有山体植被,乱挖滥采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该问题基本属实。
       1. 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属有证矿山,经县国土局实地核查测量,无越界开采行为。2011年12月13日取得云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曲)林资许准﹝2011﹞758号),批准使用林地面积0.9800公顷,现已超批准林地范围开采,涉及违法占用商品林林地1.4197公顷。
        2.罗平县九龙祭山坡砂场属有证矿山,已申请注销。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违法占用商品林林地面积0.5606公顷。
        3.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属有证矿山,经县国土局实地核查测量,无越界开采行为。2017年4月27日取得云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曲)林资许准﹝2017﹞298号),批准使用林地面积3.0917公顷,超批准的林地范围开采,涉嫌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5182公顷。
       4. 经县国土局核查,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经注销采矿许可证。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5865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0.3835公顷,商品林林地0.2030公顷。
       处理情况:
       根据《罗平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恒兴砂场已达成整合协议,整合保留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经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关闭。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督促已经关闭或即将关闭砂场立即着手恢复植被,分别对企业下达了(罗)安监管﹝2018﹞68、69、70、71号《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整改。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对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关于砂场粉尘扩散至周边,造成严重污染,给周边农田和九龙河水带来严重危害;运输车辆辗压粉尘带来污染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砂场粉尘污染给周边农田和九龙河水带来严重危害的情况,经县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1.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建设项目为 20 万m3/年砂石料技改生产线,现场调查时,正在生产,因除尘设施供电缺相(只有二相电),未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堆场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石料露天堆存,且堆存的砂石料远高于堆场外围围墙,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突出。厂区道路和堆场路面未做硬化处理,运输车辆未用篷布遮盖,砂石料沿途泼洒,加剧道路扬尘污染。
       2.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建设项目为3万m3/年砂石料生产线。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建设项目为 3 万m3/年砂石料生产线。现场调查时,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和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因涉及整合重组,处于停产状态。两个砂场堆料场均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砂石料露天堆存,且厂区道路和堆场路面未做硬化处理,堆场区域和运输道路周边存在扬尘污染 。
       处理情况:
       1.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已经安装纳米除尘装置并购买洒水车一辆对厂内及途经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将于2018年10月30日关闭,企业采用洒水降尘方式;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设备改造,已经与安装防尘设备的公司签订安装协议,目前暂时采用洒水降尘方式;运输车辆辗压粉尘带来污染,目前采取定时洒水降尘。县安监局分别对企业下发了(罗)安监管﹝2018﹞68、69、70、71号《责令整改指令书》。
       处罚情况:
       1.根据调查,罗平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30日对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砂石料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8年7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罗环罚告字﹝2018﹞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80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恢复生产后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于7月5日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于2018年7月1日对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81号),对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82号)。责令两家砂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要求及环保要求配套建设除尘设施。
(三)关于采砂场实际控制人有国家公职人员、居委会两委负责人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法人是李华,李华现任罗平县九龙街道关塘居委会主任,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2006年前建厂,原法人是李华之父,2007年病亡后法人变更为李华。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法人是王支宜,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法人是柏稳柱,据调查,王支宜和柏稳住既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也不是居委会两委负责人。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申请关闭。
(四)关于砂场途径的4公里道路为旅游专线,因严重超载被破坏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安监局牵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超载运输基本属实。调查情况如下:
       为依法严厉整治超限运输,全力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社会效益。2016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罗政发﹝2016﹞18号)文件,《意见》明确了货源企业、县直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治超工作的职责要求,对治超工作作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我县原目前没有固定的治超检测站点,工作重点是源头治超,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法制宣传及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打击损害公路设施、在公路乱搭、乱建、乱放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路产、保护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处理情况:罗平县九腊公路排灌站至关塘路段已纳入2018年大修,工程起于九龙街道关塘村K21+100米处,途经茶山村,止于旧州村K24+100米处,全长3公里,大修工程路基宽6.5米,主要养护维修内容为挖除旧路面、特殊路基处理、新建单层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路面结构为:24cm厚的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天然砂砾垫层。项目计划投资300余万元,计划10月底完成大修。
       整改类型:责任单位,县安监局,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对砂石料场破坏原有山体植被,乱挖滥采,粉尘污染,拉砂石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排查,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砂石料场进行严厉处罚,并责成涉事单位对已破坏的山体进行植被恢复。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二)从严从重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